(沈阳地区)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新平台宣贯和专题业务培训的通知
沈阳市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市场主体:
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启用新平台的通知》已发布,并于近期启动新平台,为保障招投标各市场主体工作顺利使用新平台,拟定组织《辽宁省建设工程新平台宣贯和专题业务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区各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
二、培训内容
1、新平台与老平台功能点区别讲解;
2、新平台流程及功能演示;
3、新平台上线常见问题讲解;
4、问题回答及沟通交流。
三、培训期别
第十九期:市区各招标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招标代理公司
第二十期:投标单位
第二十一期:招标代理公司
第二十二期:投标单位
四、培训时间
第十九期:2019年1月16日9时-12时
第二十期:2019年1月16日13时30分-17时
第二十一期:2019年1月14日9时-12时
第二十二期:2019年1月14日13时30分-17时
五、培训地点
第十九期、第二十期:东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80号)2楼香悦轩。
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二期: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和平南大街88号) 检测中心大楼二楼半会议室
六、培训规模
第十九期、第二十期:单期200人。
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二期:单期100人。
七、报名方式
1、线下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24-31357213(城乡地理科技)
024-23392661(工程咨询集团)
(报名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线上报名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均须在网联平台网上报名(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lnwlzb.com/hotCourses.html)。线上报名咨询电话:400-125-7788/024-67871177/1188。
以上报名方式同一单位只可选择一种报名方式,不可重复报名,以线上报名为准。
八、相关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参与培训人员须持《培训入场通知单》入场。
2、各市场主体可提前准备好问题进行现场询问。
3、各市场主体自行准备会务材料。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