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资格预审测试标段二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
【信息时间:2020-05-29 15:15 阅读次数:
】
【字体: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资格预审结果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191218资格预审测试标段二
|
标段(包号)
|
210101TP003000428001002
|
招标人
|
20191218资格预审测试项目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000001111
|
招标代理机构
|
测试单位04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900001111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0年01月10日 12时15分
|
资格预审地点
|
|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
测试单位01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