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道路边坡防护工程(一期)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计划联系单(专项债项目)(基础设施【2024】53号),投资计划确认单(市23-99),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批复(大金普发改发(2023)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道路边坡防护工程(一期)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项目工作区面积约11226m2,边坡总长度约605m,其中玄德路(土质边坡)约313m,包括土方工程、生态棒、主次防护锚杆及注浆团粒喷播、浆砌毛石挡墙、纵横排水沟:航海公园(岩质边坡)约292m,包括危岩清坡、全粘结锚杆及注浆、SPIDER柔性防护网、浆砌毛石及防护栏杆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0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项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提供)。(2)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5)关于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6)开标前,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EPC项目经理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