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辽能燃气轮机研发运维基地项目一期2栋厂房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备案。以沈浑发改备字[2019]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辽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辽能燃气轮机研发运维基地项目一期2栋厂房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33甲号,北邻全运路,西临新松巷,南临已建成规划路。
2.工程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69795.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903.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购置设备进行燃气轮机的研发,总装及运行维护。该项目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组织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2栋一类工业建筑(2#和3#厂房)的设计和施工,规划建筑高度17.5m,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7500㎡(2#厂房60*65m,建面3900㎡;3#厂房60*60m,建面3600㎡)。其中在3#厂房设置起重量10T的吊车梁,跨度均按20m设计,地面按耐磨砼载重量10吨车辆通行设计。吊车梁材质选用B级。
具体详见规划图。本工程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规划图进行本次招标2栋独立厂房的全套专业扩初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图纸全部专业内容的现场施工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以做到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为前提,满足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下进行图纸设计和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001 |
辽宁辽能燃气轮机研发运维基地项目一期2栋厂房EPC总承包 |
EPC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一、工程设计范围:2栋厂房的全套专业扩初设计、施工设计图纸,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规划图进行本次招标2栋独立厂房的全套专业扩初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图纸全部专业内容的现场施工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以做到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为前提,满足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下进行图纸设计和施工,满足2栋厂房的燃气轮机研发、运维、销售、仓储的使用功能。 其中电气设计按厂房内设置一台配电柜,预留出户套管至入户井(建筑南侧),内部电气只设计照明即可,以满足审图要求和主管部门竣工验收为准;内部不需要考虑其他强弱电设计; 水专业设计预留水点一处,支管接至卫生间,预留出户给排水管至入户井(建筑南侧); 耐火等级按建筑规模考虑; 节能保温按满足燃气轮机研发、运维、销售、仓储的使用需求进行设计并施工; 园区具备提供热源条件,投标人不需要考虑供热设计及施工; 消防和通风设计按满足燃气轮机研发、运维、销售、仓储的用途考虑,并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结构设计不考虑后期屋面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等其他增加结构荷载的情况; 建筑外立面严格按规划文件执行,深灰色明框配透明玻璃,灰白色外墙,屋顶为浅灰色彩钢板,要求以通过规划验收为立面验收合格依据。 以上标准为最低要求,如国家、地方或行业有较高标准要求,依据相关较高标准执行。 中标人负责办理临水临电手续,招标人负责提供资料予以配合。 |
213 |
4.计划工期:2022年 6月1日至 2022年 12月31 日,共计213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工程师通知为准),如遇冬季停工,工期按照停工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
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有效期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其它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
3.2 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4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辽宁省关于外企入辽备案相关规定。(入辽企业相关信息在“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2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5月23日 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规定时间达到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4月29日08时30分至2022年5月9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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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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