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综保区桃仙园区保税加工中心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备案。以沈浑南发改备字【202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综保区桃仙园区综保二路南综保五街东地块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35292.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15日 开工至 2023年06月07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仅允许1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还需明确:1.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联合体协议版本需经招标人最终确认,招标人有权就其中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3)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对本项目的投标; (4)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6.其它要求:1.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 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注册在设计单位);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施工负责人注册在施工单位) ,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09日 09:3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2楼)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现场纸质开标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9月22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