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FXJY.ZB.08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二期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批【202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2.2项目规模:项目新建雨水管线、暗渠、截洪沟及破路恢复。
2.3工程位置:阜新市主城区内,主要包括玉龙路、人民大街、工业街等。
2.4计划设计周期:20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按项目功能的要求进行的项目的初步设计。
2.6设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2.7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8:00时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jgpt.lnzb.cn/)、《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418-3319119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18-2799851转849
邮政编码:123000
电子邮件:334808559@qq.com
网 址:http://www.fuxinjiayin.com/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