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民市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已由 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发改备字〔2019〕4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名称:新民市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2.招标单位: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公主屯镇、兴隆堡镇等
4.工程规模:设计
5.资金来源:自筹
6.设计周期: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30日 共计30天
7.招标内容:设计
8.质量标准:合格
9.保证金:12万元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要求:符合资质要求投标人在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 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0日09:30时
2.开标时间:2021年2月20日09:30时
3.开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 标 人:新民市国建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
联 系 人:徐峰
电 话:150403477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邮 编:111000
联 系 人:姜红
电 话:024-31871131
电子邮件:6255751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