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政家园(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单位: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辽宁中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政家园(一期)项目已经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备案。以《关于国政家园(一期)项目备案证明》(大洼区行备[2020]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高家村
2.2计划工期: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2日,计划工期20天
2.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住宅楼及幼儿园,占地面积约112亩,建筑面积约13.3万㎡,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合同估算价:2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21年2月4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选择保函方式,投标人需将投保成功的纸质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文件(或截图),在保证金(或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交易中心指定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交易中心指定邮箱:884196583@qq.com,联系电话:0427-8650032,邮件主题和正文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若因标注不清,后果自负)。
4.4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或保函)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6.4 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6.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427-34771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04279909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电 话:0427-8650032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