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 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18.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日历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本溪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投资人、包括私营独资企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 户 名: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工商银行北地支行
账 号:0706000229264079266
工行电话:024-43889207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7264298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9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4日13:00时-2020年8月9日17:00时;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x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药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药都商务孵化中心168-2栋
联系人:徐利
电话:138414091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43880997
2020年8月4日